6月第3周制度学习内容
2016-7-17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次6月第3周制度学习内容
1、医院文化建设:医院发展与管理新思维
参加学习人员:全院职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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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廉洁从医制度
参加学习人员:全院职工。
1、在医院党政领导下,医院廉洁从医建设由党委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,加强对党员、干部职工的党纪、政纪及医德医风教育,实行监督职能。
2、把廉洁从医作为考察、评议、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,对廉洁奉公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嘉奖,对违背廉洁规定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3、医院任何人不得擅自到院外兼职或业余行医,任何人(除离退休人员外)不得在院外开设私人诊所。
4、医院职工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患者家属索取财物;不准非法私下推销药品,不准利用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5、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要热忱耐心,不得推委患者,不能开人情方、人情假单、人情检验报告单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手段,从中谋取私利;不准“搭车开药”。
6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,按收费标准收费,实行明码标价,1医院规定,履行医院财务科出具的统一收据单,不准任何科室和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。
7、重点科室、重点岗位、重点人员的调动、使用和招聘,均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,相干部门承办。
8、不能在基建、药品、医疗装备招标采购等方面收受“回扣费”、“手续费”或贵重礼品等;凡隐瞒不报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。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嘉奖及保护。
3、首诊负责制度
参加学习人员:全院医师。
1、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(首诊医师)对所接诊病员,特别是对急、危重病员的检查、诊断、医治、转科、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。凡病人未能确诊者,应请上级医师会诊。
2、诊断为非本科疾患,及时转至相应科室诊疗。若属危重抢救患者,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,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。坚决杜绝科室间、医师间推委患者。
3、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,履行医院会诊制度。会诊意见必须向约请科室医师书面交代。
4、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。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(急诊除外)。
5、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,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,直至本科主任。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,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调和解决,不得推委。
6、复合伤或触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,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,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,所有的有关科室须履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,协同抢救,不得推委,不得擅自离去。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。
7、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,须先抢救,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,不得因强调挂号、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。
8、首诊医师抢救急、危、重症患者,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,因医院病床、装备和技术条件所限,需由主治医师亲身观察病情,决定是不是可以转院,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,须由医师(必要时医务科或总值班)医院联系,对病情记录、途中注意事项、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。
9、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。
10、凡在接诊、诊治、抢救患者或转院进程中未履行上述规定、推委患者的,要追究首诊医师、当事人和科室的。
三级医师查房制度
1、在临床科室的全部医疗活动中,必须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,逐级请示。三级医师负责制体现在急诊、手术、抢救、查房、值班、解决疑问、医疗文件书写、质量管理等方面。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,副主任医师、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,没有副主任、主任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代替实行。
2、副主任和主任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,对本科的医疗质量负责,具体指点下级医师,解决疑问病例,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,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医治,组织急危重病例的抢救,检查医疗护理工作,听取诊疗护理意见,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,展开教学、科研工作,完成医院交给的相干工作。
3、主治医师受副主任和主任医师领导,负责本科患者的诊治和指点下级医师工作,具体对本科患者定期进行系统查房,对新入院、急危重、诊断未明、医治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,听取医护汇报,聆听患者意见,修正病历记录,应邀参加会诊,决定出院计划,检查医疗护理工作,制定延续改进措施,不断提高医疗质量,展开教学、科研工作,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干工作。
4、住院医师受主任、副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领导,负责分管患者的诊疗工作,认真履行查房制度,及时接收新进院患者,按时完成住院病历,制定初步诊疗计划,征询上级医师意见,接受上级医师指点,实行各项诊疗措施,监督医嘱执行情况,分析各项检查报告,视察处理病情变化,据实做好病程记录,主动征求患者意见,不断提高医疗质量。同时负有指点实习、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,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、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的相干工作。
5、在各种诊疗活动中,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,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点意见,上级医师有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,上通下达,构成一个完全的诊疗体系。
6、下级医师必须认真履行上级医师的指导,若下级医师未请示上级医师,主观臆断,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,由下级医师负责;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,上级医师推委、谢绝或未亲身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,所造成的不良后果,由上级医师负责;若下级医师不履行上级医师的指导,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,乃至造成不良后果,由下级医师负责。
7、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,仍应履行上级医师的决定,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诊疗意见探讨。
4、临床“危急值”报告制度
参加学习人员:医技人员。
1、临床检查(检验)“危急值”报告制度
为贯彻落实卫生部《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(年版)》和卫生厅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,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“三好1满意”、“医院”和“医院”等一系列活动的要求,结合本院实际,重新修订我院临床检查(检验)“危急值”报告制度。
(1)临床检查(检验)“危急值”是指当某种检验、检查结果出现时,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沿状态,这类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结果数值及检查结果称为“危急值”。在患者出现“危急值”时,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验、检查信息,迅速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,可能挽救患者生命,否则就有可能失去最好抢救时机,出现严重后果,乃至危及生命,所以必须将“危急值”及时报告相干科室并作好记录。
(2)临床检查(检验)“危急值”报告项目附后。
(3)临床检查(检验)“危急值”处理工作流程,“流程图”附后。
1.医技科室对“危急值”处理工作流程:
医技科室检验、检查进程中发现“危急值”时,应及时复核,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,标本收集、运送无误,结果准确的条件下,检验、检查人员必须立即以报告的方式将“危急值”准确报告给临床科室或经治医师,检查科室在《医院医技科室“危急值”报告记录本》上详细记录,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床号、住院号、送检科室、接收者姓名、接到患者或标本时间、检查项目、出报告时间(具体到分钟)、检查(检验)结果、复查结果、报告者姓名、是不是复述、接听人等项目。)必要时检查科室应保存样本备查。
2.临床科室对“危急值”处理工作流程:
住院部临床科室护士接到检查科室危急值报告后,应将病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床号、住院号、检查项目、检查结果、检查日期及报告时间(精确到分钟)、检查科室报告人员姓名、接听人员姓名、是不是复述、报告值班医师时间(精确到分钟)、医师处理后签名等记录在《医院临床科室“危急值”报告记录本》上,接听者要将“危急值”复读给报告者,确认无误后即刻通知值班医师(或经治医师),值班医师(或经治医师)接到“危急值”报告后,确认危急值是不是与临床符合,应根据患者的病情,结合“危急值”的危险程度,迅速采取必要的、有效的干预措施,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,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指点进一步的干预措施。护士根据医嘱积极处理并及时准确记录。如危急值与临床情况不符,重新留样本进行复查。
心电学科“危急值”报告项目:
1.心脏骤停,心电活动消失。
2.急性心肌损伤:这类心电现象可以由变异型心绞痛,急性冠脉综合征,最初期心肌梗死,严重心肌缺血或急性心包炎引发,有引发心脏骤停的可能。
3.急性心肌梗死,包括Q型或非Q型,心内膜下心梗的型。
4.急性心肌梗死合并恶性(非致命性)心律失常。
5.致命性心律失常:心室扑动,颤动;多源性室速;RonT型室早或室速;心房颤动合并预激综合征;心室率大于次/min的心动过速;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;心室率小于40次/min的心动过缓;大于2秒的心脏停搏。
6.严重电解质平衡失调:低钾血症;高钾血症;低钙血症。
7.检查进程中产生的心绞痛,心肌梗死,心脏骤停。
超声学科“危急值”报告项目:
1.外伤超声检查发现腹腔积液,疑似肝脏、脾脏、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。
2.超声诊断疑似胃肠道穿孔、肠套叠的病人。
3.妇科超声检查疑似宫外孕的病人,尤其是怀疑宫外孕破裂出血的病人。
4.其他可能引发严重临床后果的超声诊断发现。
病理科“危急值”报告项目:
1.内镜活检、局部小手术取材临床(住院病人)送检诊断未怀疑恶性肿瘤而病理诊断可直接明确诊断恶性、原位癌的病例。
2.在首次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后,经重新取材、免疫组化、科内病医院会诊与原诊断不符的病例。
(6)消化内镜室“危急值”报告项目:急性消化道穿孔、活动性出血。
5、医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
参加学习人员:中层领导。
1、为增进医院规章制度与管理工作规范化、程序化,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,制定本规定。
2、本规定适用于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,应遵守以下程序:
(1)部门(科室)根医院运行需要起草征求意见稿,在本部门(科室)内部充分论证后送交相干职能部门征求意见,根据职能部门意见修订构成送审稿;
(2)分管院领导对送审稿进行审核把关,必要时送相干委员会审议或提交院务会讨论;部门(科室)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、完善;
(3)法人签章的制度和文件由院长批准发文生效,党委签章的制度和文件由党委书记批准发文生效,生效日期一般为签发日期。
3、医院制度和文件的基础上,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和工作规程,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名后在部门内部实行。
4、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制度和工作规程的定期复审和落实。
5、制度和文件制定或修改的原则:
(1)符合医院主旨、目标;
(2)符合医院文件格式;
(3)凡重新修订的制度和文件,实行之日起须同时废除原有制度和文件,确保制度和文件的一致性;
(4)凡注明“试行”或“暂行”的,应在试用1年后及时修订构成正式制度或文件;
(5)制度和文件应寄存在各相干部门(科室)制度和工作规程手册内,以便于相干职工查看。
6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,确保医院与部门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制度和文件相互调和,避免冲突。
6、分级护理工作制度
参加学习人员:护理人员。
患者在住院期间,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(或)自理能力进行评估而肯定患者的护理级别,分特级护理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护理共4个级别,在住院病人一览表上采取不同颜色的标志来表示患者的护理级别,特级护理用黑头红色标志,一级护理用红色标志,二级护理用黄色标志,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,患者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。
分级护理病情根据及护理要点:
(1)特级护理
1.分级根据:符合以下情况之一,可肯定为特级护理:
(1)保持生命,实行抢救性医治的患者;
(2)病情危重,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、抢救的患者;
(3)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、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。
2.护理要求
(1)周密视察病情变化,监测生命体征;
(2)根据医嘱,正确实行医治、用药,配合医生实行各项抢救措施;
(3)根据医嘱,准确丈量出入量;
(4)做好专科护理,如实行口腔护理、压疮预防和护理、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,实行安全措施,预防各种护理并发症;
(5)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;
(6)实行床旁交接班。
(2)一级护理
1.分级根据:符合以下情况之一,可肯定为一级护理:
(1)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;
(2)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;
(3)手术后或医治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;
(4)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。
2.护理要求
(1)每小时巡查患者,视察患者病情变化;
(2)根据患者病情,丈量生命体征;
(3)根据医嘱,正确实行医治、用药;
(4)做好专科护理,如口腔护理、压疮预防和护理、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,实行安全措施;
(5)提供相干的护理健康指点和功能锻炼。
(3)二级护理
1.分级根据:符合以下情况之一,可肯定为二级护理:
(1)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,仍需视察,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;
(2)病情稳定,仍需卧床,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;
(3)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,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。
2.护理要求
(1)每2小时巡查患者,视察患者病情变化;
(2)根据患者病情,丈量生命体征;
(3)根据医嘱,正确实行医治、用药;
(4)根据患者病情需要,提供专科护理;
(5)提供相干的护理健康指点和功能锻炼。
(4)三级护理
1.分级根据: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,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。
2.护理要求
(1)每3小时巡查患者,视察患者病情变化;
(2)根据患者病情,丈量生命体征;
(3)根据医嘱,正确实行医治、用药;
(4)根据患者病情需要,提供专科护理;
(5)提供相干的护理健康指点和功能锻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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